来源:临洮公安交警1
关于在全县开展低速电动车(电动自行车、电动二、三轮摩托车)注册登记工作的通告
为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公安厅交管局、人保财险甘肃省分公司《关于进一步加强警保合作切实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甘公交〔2023〕209号)要求,按照《定西市低速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方案》,结合我县电动车数量多、隐患多、管理难的现实情况,临洮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自即日起通过“下乡入户”和交警大队车管所办理相结合的方式,开展电动车注册登记等业务。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: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一、注册登记范围
(一)二轮电动自行车(有脚踏骑行功能,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25千米/小时,整车质量不超过55千克,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);
(二)电动二、三轮摩托车。
二、所需材料
(一)二轮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辆,注册登记所需材料: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、购车发票、合格证(3C认证)、查验二轮电动自行车。
(二)电动二、三轮摩托车属于机动车,注册登记所需材料: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、购车发票、合格证(3C认证)、购买机动车强制保险、查验电动二、三轮摩托车。
三、时间及地点
此次低速电动车集中注册登记时间为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10月31日(周末、节假日除外),电动二、三轮摩托车在交警大队车管所办理。
临洮县公安局交警大队
2023年8月29日